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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/09/26

親愛的家長您好

針對幼生參加《學生團體保險》有關理賠注意事項簡要說明:

1.以住院或傷害醫療為主(一般門診看病不在保險範圍)。

2.理賠項目不包括:掛號費、醫師診斷證明(以自負額為主)

3.各項收據須附正本。

4.每次申請須負擔必要費用500元。

(遵照新北市政府教育局9/22來函

『新北教幼字第1091789144號』公文辦理)

              峽農幼兒園 敬上